买卖盘须知
1. 买卖交收
客户需预先存放足够资金于贵客证券账户上方能在系统中购买股票,而沽售股票的资金会记存于贵客的证券账户上,直至收到客户指令提取,本公司便会把款项存入客户的银行户口。
客户如要以实货交收,请于沽货7天前将实货存入户口,以便本公司将实货逞交过户处核对印鉴及检明真伪,否则客户有可能于T+2 日后仍未能收款,直至过户处证实股票及印鉴正确为止。
2. 股票融资(孖展)买卖
本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将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开设股票融资(孖展)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
股票融资
保证金融资是以客户存放在恒盛证券有限公司账户的证券作为贷款抵押品,我司按持有证券的抵押比率向客户提供贷款。
保证金融资让客户可以因应市场的变动,运用更大的资金购买证券,掌握每个机。
如客户购买证券的款项未能如期存入我司账户,保证金额度将自行启动以交付交易费用, 避免因逾时交收而产生过期利息。
证券可抵押比率从10%到7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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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停牌的证券在保证金账户价值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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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证券有限公司有权更改贷款额度或者为任何证券设定清算或价格限额。
利率最优惠利率Prime Rate*
*最优惠利率: 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公报利率为准
https://www.bochk.com/tc/investment/rates/hkprime.html
补仓及保证金追收通知
当帐户内投资组合的可融资价值不足以担保帐户结欠的总金额,或在任何交收日该帐户结欠的总金额或会超过已获批的信贷限额,或按本公司在任何时候或不时的要求,您便会被追收保证金(孖展)。因此,追收保证金(孖展)的金额将会是超出该帐户内投资组合的可融资价值或已获批的信贷限额的数目,或本公司要求之金额,以较高者为准。
如果您被追收保证金(孖展),您便不可以再买入股票、提取股票或提款,及必须立即以银行转账、增补证券抵押品及/或沽售投资组合套现(按适用情况)来缴付追收保证金(孖展)金额。如果您未能清缴追收保证金(孖展)款项,我们会将您部份或全部投资组合斩仓套现,而不会事先通知。
注:就一般或任何个别情况,恒盛证券保留修改信贷限额、保证金(孖展)及强制斩仓政策的权利,而毋须任何事先通知。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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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保证金必须在三小时内补足。然而,在市场波动剧烈的情况下,保证金必须立即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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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将通过电话通知。
如果客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满足保证金要求,公司将有权未经客户同意强制出售该保证金账户中的股份。
如果您需要任何咨询,请联系我们:电话: 2869-7893 或电邮致: cs@newregion.com.hk
3. 存款方法
客户可亲临本公司之交收部交付支票或本票,支票或本票抬头写「恒盛证券有限公司」 或「NEW REGION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背后写上客户之户口号码。
客户亦可以支票、本票或现金转帐至恒盛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户口:
创兴银行:256-10-248338-2
中银香港:012-91600824-181
转数快: 6079 3770 (电话赈户号码)
注: 客户在入数后,请致电(852) 6079 3770通知公司。
4.成交记录单
客户可按时收到有关买卖纪录如下:
买卖合约
客户进行股票买卖后,本公司会于买卖后的下一个交易日结束前邮寄或电邮有关买卖合约给各客户,内容详列交收日期及买卖内容。
5. 户口活动单
客户提存股票或现金、股票交收或进行股票调拨后,本公司亦会于买卖后的下一个交易日结束前发出有关之日结单,内容列明客户证券户口于该日之活动。
6.月结单
客户证券户口于月内如有任何活动或于月底有任何结余。本公司亦会向有关客户发出月结单,总括客户于该月内之活动及列明户口情况。
7.声明
以上客户须知只供参考,如有任何争议,当以本公司决定者准则。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订此备忘录之权利,而无须事前通知。
8.投诉
如有任何意见或投诉,欢迎于本公司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十时至下午五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致电本公司法规部余小姐查询(电话:3460 4491)或以书面与本公司联络。